2022年区教师资格注册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3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并审核,现将2021年教师资格注册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11月1日至11月7日,无异议后报设区市教育局(省管县报原所在设区市)进行复核。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