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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开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9日 点击数:

 

各小学、思德茀外国语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及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最新部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阳光招生,优化招生流程,完善线上报名与部门联审机制,严格线上线下材料审核,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教育生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合法固定住所确认依据如下:

1.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入学,或者按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双方须同时提供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4.开发区户籍、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子女,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已在开发区购房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不动产权证;

3.入学儿童出生证明

4.父母婚姻情况证明

5.法定监护人开发区范围内居住证(户籍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的不作要求)。

(三)户籍不在开发区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租房居住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入学儿童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情况证明

4.法定监护人开发区范围内有效居住证;

5.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6.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四)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五)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应小学校审核后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

(七)招生日程安排

6月18日前,各小学通过学校公告栏、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范围、报名流程、材料要求,并通报至相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

7月1日—7月1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照招生公告要求,通过开发区统一招生入学平台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相关佐证材料上传。

7月12日—7月13日,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或对网上报名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到报名对应学校现场咨询、材料复核。

四、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

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应按照房、后暂住的原则,接受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统筹安排转入。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相互转学。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社会事业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导各校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明确人员分工与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机制。各校要主动对接街道,切实做好控辍保学、教育关爱帮扶工作健全适龄儿童入学排查机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认真落实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严禁招收未达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跨施教区招生。全面规范学籍注册管理,坚持起始年级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杜绝大班额全面落实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择校费、意向金等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评、竞赛、培训成绩、证书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保障平等入学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妥善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安置。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需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特需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加强对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的入学关爱与保障,确保应入尽入。

招生咨询电话:

实小教育集团:育才校区85981830、新河校区83596559、

能达校区89101230、星湖校区51086002、龙腾校区85962000

高师附小:55091181,55091177

小海小学:85902800,85909182

竹行小学:89195200

思德茀外国语学校:19517185808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8592435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附件:南通开发区小学施教区范围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69       


附件:

 

南通开发区小学施教区范围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营船港河以东——东方大道以西区域;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区域。

高师附小:

源兴路以南——同兴路(江堤)以北——裤子港河以东——营船港河以西;通沪高架以南——源兴路以北——裤子港河以东——通富路以西区域。

小海小学:

通盛大道以东,通启河以北的小海街道行政区域。

竹行小学:

景兴路以北的竹行街道行政区域及江海街道的江东村和江海村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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