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通教职称〔2018〕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公开述职、材料审核,经集团教师职务推荐组讨论通过,推荐我校严亚雄老师为正高级教师初评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1日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集团纪委书记沈良涛同志反映 。
附件:严亚雄材料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