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由区社会事业局主管,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设教师培训及项目开发部、教育教学及质量监测部、信息技术及电化教育部等三个部门。

(一)教育教学及质量监测部

负责上级有关教育教学及研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的落实;负责全市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的规划目标、制度、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调研、分析工作,发现、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方法,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提供服务,对全市中小学教研课题进行统筹管理、协调研究、分类指导、综合服务;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科基地和学科组的建设、管理、研究、协调和指导;负责相关质量检测的命题、阅卷、质量分析等;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教学实践服务;负责学科教学培训,教材教法培训和全区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培训工作。

(二)教师培训及项目开发部

负责制定中小学师资培训计划;负责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班主任培训等的组织工作,根据权限负责本区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工作;负责基层学校校本研修的指导;负责开拓培训渠道和组织上级调训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继续教育学时的核验。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科研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科学规划和教育科研总体目标;负责接受课题申报、落实项目审批、开展课题论证、实施课题管理、进行课题鉴定、组织优秀研究成果与实验项目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教师教育科研知识、研究方式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发区教育》编辑、印发工作;负责区陶研会等学会、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发展、改革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

(三)信息技术及电化教育部

负责全区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实施和管理;负责制订全区教育信息化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规程、配备条件和评估标准;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硬件、软件和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电子音像教材、教育教学软件的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考核;负责全市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课题研究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指导和管理;负责南通开发区教育城域网网络中心和南通开发区教师研修网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为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社区教育提供现代教育技术服务等。